复制窗口组件、组件标记与取事件组件

复制创建与指定窗口组件设计状态完全一致的新组件。该被复制组件将放在原组件的下面,其事件被自动转移到原组件上。如果复制时被复制窗口组件所在的窗口尚未被载入,那么复制出来的窗口组件也不会被立即创建,而会等到其所在窗口将来被载入时一并创建。并且此时复制出来的窗口组件将永久存在,就好象是用户在设计窗口时所加入的一样,不会因为其所在窗口被销毁而被抛弃;如果复制时被复制窗口组件所在的窗口已经被载入,该组件会被立即创建,但此时无论该组件的“可视”属性是真还是假,创建后的单元都将不会被显示,以便于用户进行属性调整。此时复制出来的窗口组件为临时存在,在其所在窗口被销毁后,此窗口组件将被抛弃,下次再载入原窗口时此窗口组件将不复存在。成功返回真,失败返回假。本命令为中级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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